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为积极响应国家防疫政策号召,贯彻落实细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科学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就“防疫新十条”对大家进行再提醒,警惕放松与麻痹意识,决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开、“躺平”的误读。让我们家校携手,守护好孩子们的健康安全防线!
为了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同时做好精准动态防疫措施,我校现就疫情防控工作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接送孩子戴口罩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家长朋友们接送孩子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在门口逗留及扎堆等待,即送即走,即接即走,倡导“非必要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二、坚持日常健康监测
做好家庭成员日常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备,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合理膳食,保持乐观心态,保证充足睡眠,适量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四、加强锻炼、均衡饮食
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保证饮食营养,补充水分,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拒绝吃野味。避免受凉,保证睡眠充足。生活不规律易使免疫系统功能减弱,充足睡眠能消除疲劳,调节人体各种机能,增强免疫力。 五、不舒服、早就医
请主动做好孩子及共同居住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减退等症状时,请及时就诊,不带病上课。
五、坚持上学、两点一线
“两点”,即家和学校;“一线”,指安全、近距离,来离校的路线。佩戴口罩,不拐弯不逗留,躲避密集。多关注疫情形势,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高风险区域。“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六、新冠病毒感染居家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生素。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战“疫”不易,需要每个人的配合与努力!虽然疫情给我们带来了困难和考验,但我们坚信家校一心,一定能战胜困难,感谢您的理解!
编辑:陈倩
审核:刘浩